从浙江理工大学官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实现本科生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运用已学知识研究和解决问题的一次全面总结和综合训练。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陆续启动,请各学院按照《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浙理工教[2007]5号,以下简称《规范》)及补充说明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此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组织指导教师和毕业班学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省教育厅组织编写)和《规范》,提高师生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视程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尤其要加强对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
2. 为提高工作效率,顺应教学管理信息化大趋势,提高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到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学校会同软件开发公司针对综合实践智能管理系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诸如论文选题等模块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的优化和改版(系统优化升级说明见附件),因此学校将继续采用该系统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管理(系统于10月18日开放),今后关于本科毕业论文的数据上报、材料汇总、评优与抽检、档案存储等将全部通过本系统进行。
3.各学院要根据《规范》要求和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科学合理地制定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计划,合理安排指导老师(按照学校规定,配备指导教师,每位教师指导的毕业生人数,理、工类专业不超过6人,文、经、管、法类专业不超过8人,艺术类不超过10人),布置落实各项任务,并将拟定好的计划于11月11日前交教务处郭建军(联系电话:86843722);认真把好选题关,同一题目三年内不能重复使用,尽早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含辅修专业),并11月25日将选定的论文题目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头像系统)的毕业生辅助信息栏内,同时将毕业设计(论文)信息表上交教务处,及时下发任务书并规范任务书的填写(参考范例);明确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外文翻译及设计(论文)定稿等环节的完成时间,安排足够的时间用于评阅、答辩和修改论文;
4.各学院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和规范管理,将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落到实处。要创新管理,充分发挥本学院教学督导对毕业设计(论文)期初、期中和后期检查中的作用;注重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过程监控,每完成一个环节都要进行检查,特别要重视理工类学科实验记录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确保和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质量;继续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全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以促进学术诚信,提升论文质量。
5.各学院应合理、统筹安排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和进度,答辩环节不得早于2017年4月17日,并且于2017年6月2日前完成答辩及相关工作(含毕业设计(论文)信息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览表汇总、成绩录入等),2017年6月9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光盘资料备案工作。因指导教师和学生等原因,可考虑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前移或分批分阶段进行,但务必对后续教学时间作合理的安排,教学内容要充实。同时,应确保指导教师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指导,对提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要进行管理,不能放任自流。凡变动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计划须事先向教务处提交书面报告;
6.学院党政一把手是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兼顾,协调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和就业工作之间的关系,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和学生就业工作的顺利完成。
7.各学院要保证辅修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到论文选题时先查其原专业的选题情况,并做好记录;论文提交或答辩时由指导老师和学院对学生提供的原专业论文(原指导老师签字)进行对照,杜绝研究内容重复等学术不端行为。
8.严格遴选“百篇优秀学士论文”,并按附件格式要求缩写成篇幅不超过5000字的论文上交教务处;做好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吸取经验、改进工作,努力实现毕业论文工作流程和指标的标准化。
教 务 处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