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全体研究生:
您们好!2020年12月14日,2020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修订了《东华理工大学》中“第六条 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2021年1月1日后毕业的研究生,将按照最新学术论文检测要求进行执行,要求更为严格。“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条号 |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 备注 (修改、新增、删除) |
第六条 | 第六条 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本办法中“检测结果”均指“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下同)。 (一)硕士论文要求: 1、检测结果小于等于25%的论文,可直接进行送审。 2、检测结果在25-40%之间的论文,需修改一个月后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小于等于25%可进行送审,复检结果仍大于25%的论文,延期半年送审。 3、检测结果在40%及以上的论文,延期半年送审。 (二)博士论文要求: 1、检测结果小于等于15%的论文,可直接进行送审。 2、检测结果在15-35%之间的论文,需修改一个月后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小于等于15%可进行送审,复检结果仍大于15%的论文,延期半年送审。 3、检测结果在35%及以上的论文,延期半年送审。”
| 第六条 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本办法中“检测结果”均指“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下同)。 (一)硕士论文要求: 1、检测结果小于等于20%的论文,可直接进行送审。 2、检测结果在20-40%之间的论文,需修改一个月后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小于等于20%可进行送审,复检结果仍大于20%的论文,延期半年送审。 3、检测结果在40%及以上的论文,延期半年送审。 (二)博士论文要求: 1、检测结果小于等于10%的论文,可直接进行送审。 2、检测结果在10-30%之间的论文,需修改一个月后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小于等于10%可进行送审,复检结果仍大于10%的论文,延期半年送审。 3、检测结果在30%及以上的论文,延期半年送审。”
| 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