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毕业论文查重率的标准
一、文字复制比低于30%,设计类低于50%,直接参加答辩;
二、文字复制比超过30%,认定为:
部分抄袭(30%≤复制比<40%)
中度抄袭(40%≤复制比<70%)
重度抄袭(复制比≥70%)
设计类超过50%,认定为:
部分抄袭(50%≤复制比<60%)
中度抄袭(60%≤复制比<80%)
重度抄袭(复制比≥80%)
小编从河北工业大学教务处获悉,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之前必须通过毕业论文查重才能有资格参加,本科毕业论文查重采用知网论文检测系统,即知网本科PMLC检测系统,具体规定如下:
为加强学生学术道德建设,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求实的科学精神,规范本科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本科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为落实我校《河北工业大学本科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我院制定了《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能源与环境工程系)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处理办法(试行)》,我院拟定于2017届届毕业生毕业学期第15周左右,在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系统中(http://hebut.check.cnki.net/)进行论文检测,论文参检比例100%。依照《河北工业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本科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关于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的通知》规定,对论文类及设计类检测文字复制比结果分别作如下认定和处理:
三、文字复制比论文类低于30%,设计类低于50%,直接参加答辩;
二、文字复制比论文类超过30%,认定为:部分抄袭(30%≤复制比<40%)、中度抄袭(40%≤复制比<70%)、重度抄袭(复制比≥70%)。设计类超过50%,认定为:部分抄袭(50%≤复制比<60%)、中度抄袭(60%≤复制比<80%)、重度抄袭(复制比≥80%)。现做如下处理:
①认定部分抄袭,导师指导修改,如复检结果符合相应规定标准,视为通过,正常答辩。否则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延期答辩。进行再次修改、复检测合格后,可于2017年9月申请答辩;
②认定中度抄袭,导师指导修改,延期至少两周答辩。如复检结果符合相应规定标准,视为通过检测,可参加答辩,否则取消本次答辩资格,进行再次修改、复检测合格后,可于2017年9月申请答辩;
③认定有严重抄袭的(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数据造假等情形),按考试作弊处理,取消答辩资格,成绩按“零分”计,学生重新做毕业论文,延期一年申请毕业答辩。
④若复制比论文类达到70%及以上,设计类达到80%及以上,导师提出意见,报所在系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审核小组认定提出意见后,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后上报学校审批,依据审批结果执行。
三、设计类所涉及的图纸、图表由指导教师负责检查审核,严禁出现抄袭、剽窃及造假等现象,否则,由指导教师担负全责。
四、认定程序及相关工作
由能环学院(系)毕业论文质量监控小组,对毕业论文检测结果进行认定。各系应将检测认定结果及处理意见通知学生,进行整改。凡是认定为部分、中度、重度抄袭的,需由学生本人修改后提交复检申请、经导师、系主任签署意见后,方可上报学院进行复检,据复检结果确定能否参加答辩。
五、初次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相应最低标准的的学位论文,不能评定为优秀论文。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