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前提下,学校以生为本,坚持“按期答辩、按时毕业、顺利就业”,制定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分类指导
各指导教师应加强对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和写作的分类指导。
1、针对已经完成学位论文研究计划的研究生,应要求其对研究数据进行整理归纳和分析,充分利用学校开放的文献资源,撰写学位论文,并及时提交导师审阅修改,保证论文质量。
3月20日前,各导师应要求毕业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初稿,确保4月中旬前能够提交送审论文。
2、针对尚未完成学位论文研究计划的研究生,应要求其对已有研究数据进行整理归纳和分析基础上,结合疫情防控等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下一步研究计划。
(二)开展调研摸底
各培养学院应针对全体毕业班研究生开展毕业情况调研,了解毕业生学位论文进度,准确掌握因防控对研究生论文完成影响,为学校后续错峰返校开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做好管理服务
各学院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前提下,最大程度降低对研究生论文撰写和学位授予造成的影响。
1、细化优化管理流程,尽量压缩各管理环节用时,为论文研究和撰写留足时间;
2、及时开展资格审查、毕业事项提醒等工作;
4、学位授予各项申请审核评议等工作通过在线方式进行,完全解除后再进行补签字和纸质材料补交;
5、做好视频答辩工作预案。
(四)把握时间节点
学校计划安排2次学位申请,除原计划6月份的学位申请之外,将结合实际情况于7-9月份适时增加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申请(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拟毕业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毕业环节的进度,选择在6月或7-9月申请学位。
6月份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有关工作时间安排如下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完成时间 |
事项 |
4月3日前 |
提交答辩申请 |
4月20日前 |
提交送审论文 |
5月4日前 |
论文送审 |
6月14日前 |
论文答辩 |
6月19日前 |
学院分委会审议 |
6月25-30日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
(五)落实监督抽查
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学校继续落实监督抽查有关工作。
1、博士论文第三方评审,鼓励各学院对硕士论文进行第三方评审;
2、强化论文答辩备案审核,规范答辩流程,提高答辩质量;
3、加强论文抽查。